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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正在怀孕期间,因感情破裂可以直接离婚吗?
发布者:秦直道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18/9/28  |   所属分类:离婚诉讼   |   浏览量:1680

  现在的年轻人心气都比较浮躁,感情稍微不合就有可能办出离婚的事情来,所以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在女方怀孕的期间是否可以离婚呢?下面就由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为你解答.

  一、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二、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这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至于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不管怎样女方怀孕都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应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如果您有确实需要离婚的事由,可以聘请专业帮您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便是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我们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专家进行线上回答.